|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招聘 >> 招聘公告 >> 正文
淮阴工学院2018年辅导员岗位招聘实习生公告
供稿:   日期:2018年09月18日 17:22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淮阴工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岗位实习生12人左右(其中2人从事心理咨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具备适应辅导员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学位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综合素质较高,在本科生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7、专业不限,心理学、教育学类、思想政治教育类、社会工作、计算机类、英语、汉语言文学等专业优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9日--2018年10月31日

2、报名办法

应聘者一律以网络报名方式投递《淮阴工学院2018年招聘辅导员实习生报名表》(见附件),网络报名邮箱:rsc001@hyit.edu.cn,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扫描件);

(3)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注意事项

(1)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学校将通过邮件回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2018年11月20日后尚未收到邮件通知的应聘人员即可自行寻找其他就业机会。

三、考核

1、根据报名人数,采用面试方式或者笔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或技能测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3、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4、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应聘材料的原件交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

1、录用人员实习期2个月,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实习期满,考核合格,即留校工作,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具有博士学位可进事业编制。

2、录用人员需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招聘政策咨询

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591175,83591020

联 系 人:胡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工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联 系 人:王老师

附件:淮阴工学院2018年招聘辅导员实习生报名表.doc


作者:人事处编辑: 审核:

上一条:淮阴工学院2018年管理岗位招聘实习生公告

下一条:淮阴工学院2018年会计岗位招聘实习生公告

校区及地址
枚乘路校区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
北京路校区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89号
萧湖校区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城河街1号
Copyright 淮阴工学院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苏 ICP 备:1003313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801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