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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供稿:   日期:2021年04月27日 09:38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部):

为奖励我校教职工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的显著成果,学校于2020年8月发布了校教学成果奖申报通知,本着“提升质量,精益求精”原则,学校为各项成果给予了充分研讨、反复论证的打磨时间。为做好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遴选推荐工作,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立足于学校教育改革实际,在推动我校教学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取得的优秀成果。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一流专业与课程建设、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经过培育和改革实践,2020年已提交淮阴工学院教学成果申报材料的优秀成果。2020年未提交但本次新申报的优秀成果,可一并纳入此次评选范围。

3.已经获奖的往届校、省级成果,在研究与实践中继续深化和拓展,并取得重大突破和创新的成果。

4.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即2018年前完成的成果。

二、评选原则

1.成果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和示范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设计。

2.结合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创新性强、特色明显、成效显著、具有鲜明的淮工或专业培养特色,并在同类院校、省内高校形成示范辐射作用的优秀成果。

三、奖项设置

本次淮阴工学院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7项、一等奖9项和二等奖12项。其中特等奖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教学成果一等奖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所创新,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上取得显著成效,在校内产生重要影响。教学成果二等奖应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有明显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上取得明显效果。

四、评选方式

评审采用成果汇报和答辩方式进行,汇报及答辩时间为4月29日(周四)全天,各项成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从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和成果创新点三方面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与会专家就成果内容进行问询、讨论,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

五、材料提交

1. 4月28日(周三中午)前,请各单位将修改完善(含新申报)的《淮阴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纸质版(一式5份)和电子版交教研科。之前已经提交的申报材料如没有修改,评审时用原稿。

2.4月28日(周三下午)前,请各单位将各项成果汇报PPT和《教学成果奖评审答辩信息表》,发送教研科朱明康老师校内邮箱。

教务处联系人:程虹联系电话:83591097-1。


教务处

2021年4月26日


作者:教务处编辑:刘琪 审核:李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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