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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供稿:学工处   日期:2021年11月02日 11:19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淮阴工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淮工院委〔2018〕50号)和《淮阴工学院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相应岗位上工作一年(含)以上的辅导员和班主任;在岗未满一年或2021年转岗转出的辅导员,考核均不定等级,在考核一览表中备注其新聘或转岗时间。

二、考核办法

依据相关考核办法及细则进行。其中,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020-2021学年辅导员和班主任的优秀指标均不超过12%。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要把考核工作作为推进学生工作和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树立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的重要载体,作为总结提升学生工作经验的重要途径,认真加以落实。2020-2021学年辅导员考核结果将作为2021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2.辅导员、班主任只能申报本系列优秀,不得跨系列申报。申报优秀的人员其所带班级及学生须无学生考试作弊违纪,无不文明宿舍情况。

3.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注重实绩和平时表现,综合考虑深入宿舍次数、晨练值班到位情况、参加学校辅导员工作坊和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情况,严格按照考核条件对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将工作中实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推荐上来。

4.各学院将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和《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于2021年11月15日下午5:00前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学工处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考核要求,结合候选人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对各二级学院考核结果进行评审、公示。

附件下载请至OA。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日


作者:编辑:刘琪 审核:李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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