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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通知
供稿:   日期:2021年03月08日 10:50  浏览量:[]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21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报人员范围

1.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2.有意依托我校进行申报,与我校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的待引进人才。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0年9月1日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1年4月30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在我校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执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限项要求,同层次国家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者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四、待遇支持

1.薪酬待遇

首聘期3年,入选后可直接聘为教授职务,薪酬面议。

2.经费资助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提供100-300万经费资助,学校按1:2予以配套经费支持。

五、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于2021年3月22日后登陆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进行填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单位应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一方面鼓励校内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另一方面积极物色和联系校外专家学者依托我校进行申报,力争在该项目上有所突破。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崔明,联系电话:83559886(59886)

科技处联系人:张浩,联系电话:83560091(53091)

人事处 科学技术处

2021年3月5日


作者:​ 人事处 科学技术处编辑:刘琪 审核:李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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