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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供稿:   日期:2021年03月04日 09:34  浏览量:[]

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保证2021年上半年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淮阴工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淮工院〔2013〕49号)《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淮工学位〔2018〕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校研究生

(一)审核主要内容

1.思想道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2.课程学习: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和必修环节;

3.专业实践:实践材料完备,考核成绩合格;

4.学术成果:达到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的学术成果要求;

5.学位论文:按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材料完备;

6.学费缴纳:无拖欠学费情况等。

(二)工作安排

1.学院组织研究生填写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申请书(封面)》(附件1);

(2)《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

(3)《淮阴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3),后附达到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学术成果关键页的复印件;

(4)《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4)。

2.导师审查

导师在严格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合规性后,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表》(附件5),一并报送所在学院。

3.学院审核

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照《淮阴工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审核学位申请人是否具备答辩资格,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6),于3月12日之前将《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张红云老师。

二、南京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

2021年上半年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南京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相关工作请各培养学院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相应学院具体要求自行组织安排,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工作要求

学院、导师要加强服务和指导,同时严把材料审查、审核质量关,保证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按要求顺利通过答辩资格审核。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张红云老师联系,电话:83559115。



研究生处

2021年3月3日


作者:研究生处编辑:刘琪 审核:李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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