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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校区和枚乘路校区部分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供稿:资产经营公司   日期:2024年02月07日 10:29  浏览量:[]

交易项目名称

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校区和枚乘路校区部分房屋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ZZCQ2024020600051

挂牌起始日期

202427

挂牌期满日期

2024223

批准单位

淮阴工学院

批准文件

2021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出租方名称

淮阴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物

概况

标段

标的位置

面积(㎡)

标段一

北京路校区超市

150

标段二

北京路校区北京路沿街2

100

标段三

枚乘路校区北院浴室楼下理发店

60

1、本次出租标一位于北京北路89号、标二位于北京北路83号、标三位于枚乘东路1号;

2、本次出租面积为出租人提供,具体以实地察勘为准;

3、本次出租标的物无抵押,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诉讼事项;

4、出租人不组织意向承租人集中现场勘察,房屋相关具体资料设计方案及图纸请咨询出租人。

租金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标段一:E05040102

标段二:E0402-202311-002

标段三:E0402-202311-001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淮安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标段一:2024121

标段二、三:20231117

租金估价

标段一:12.8万元/

标段二:2.6万元/

标段三:3.2万元/

租赁期限

标段一3年、标段二5年;标段三3年。

年租金底价

租金方案:标段一:租金为12.8万元/年,无递增。(租金最终以成交价确定)

标段二:租金为2.6万元/年,无递增。(租金最终以成交价确定)

标段三:租金为3.2万元/年,无递增。(租金最终以成交价确定)

特别事项

说明

1、标段一、标段二处于空置状态,无优先承租权;标段三处于在租状态,在租单位已提前退租,无优先承租权。

2标段一经营业态为超市,标段二经营业态为教育及办公,标段三经营业态为理发服务用房

3、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整体出租,水电等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标段一3万元、标段二1万元、标段三1万元。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待出租方验收完毕后,无息退还承租人。

5、意向承租人应事先对出租标段进行勘察,意向承租人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现状不能满足其使用要求或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为其进行改造或承担赔偿责任。

6、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7、意向承租人应对承租人资格要求及房屋租赁合同模版等招租材料进行研究,对不了解的问题进行咨询,成交后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或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8、承租方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租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还应承担给出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9、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10、意向承租人应对出租方设施予以爱护,不得违规使用,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11、意向承租人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时,所有增加装修和物资的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能随意拆除破坏。

12、意向承租人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租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竞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竞租。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承租方要求为:只接受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参与竞价,本标的不接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报名,要求报名单位提供2024年1月30日前不少于连续三个月且不少于2名员工的社保证明,所有报名参与的企业法人均需要到现场实地查看,并取得出租方的现场查看确认书。(须提供社保证明和现场查看确认书)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意向承租人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7、意向承租人若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承诺书须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备查文件

1、批准出租文件

2、产权权属相关证明

3、评估报告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6、出租方安全责任书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所有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一)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公章)。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

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4008289082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意向承租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承租方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2万元、标段二0.5万元、标段三0.5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方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出租方申请,将承租人缴纳的承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出租人,补偿出租人损失。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先生

(交易中心)

杨先生

(出租方)

徐先生

(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

0517-83643302

18932323927

0517-83638591

详见http://ggzy.huaian.gov.cn/jyxx/001006/001006001/20240207/N0389FCZZ240023.html



作者:许宏编辑:许宏 审核: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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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及地址
枚乘路校区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
北京路校区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89号
萧湖校区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城河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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