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通知 >> 正文
关于办理毕业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通知
供稿:   日期:2021年04月23日 15:06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接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办公室的电话通知:往年为了使当年应届毕业生离校后能继续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续保待遇不受影响,需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今年根据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情况,不再需要所有参保的毕业生填写该表。如毕业后当地参保机构需要,可以和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保办联系(可以提供邮寄服务的,邮费需到付)。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办公室,咨询电话:0517-83716508

校内咨询:陈老师,0517-83559962



后勤管理处

2021年4月23日


作者:后勤管理处编辑:刘琪 审核:李继林

上一条:关于举办校第五届微课教学比赛暨参加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淮阴工学院第十七届啦啦操暨健美操比赛的通知

校区及地址
枚乘路校区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
北京路校区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89号
萧湖校区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城河街1号
Copyright 淮阴工学院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苏 ICP 备:1003313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80102000208号